按照省妇联《关于评选表扬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妇知〔2021〕41号)有关要求,遂宁市妇联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2个,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1日-13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访形式实名向遂宁市妇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825-2988618,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515。
一、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遂宁市妇联组宣部
蓬溪县司法局妇委会
二、四川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张 薇 遂宁市射洪市妇联副主席
康雪梅 遂宁经开区妇联执委、嘉禾街道龙桥社区党委书记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