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层层推荐,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审核,拟推荐表彰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名、四川省三八红旗手3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2个,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止。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印章)向遂宁市妇联组宣部反映。
地址:遂宁市河东环岛商务中心5515;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988618;传真:0825-2988616;邮箱:snsfl@126.com。
一、拟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曾祥禄 市夏曾种植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拟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
周 恒 安居区莲花乡卫生院副院长
李 琳 蓬溪县气象台台长、三凤镇兰草村第一书记
邓 敏 船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三、拟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