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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来源: | 作者:遂宁妇联 | 发布时间: 2024-03-27 | 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采 购 人: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1年,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所属分类:服务

所属年度:2024年

编制时间:2024年3月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预算总额:59.19万元;

采购包1(2-6岁学龄前儿童公益托管班):25.19万元;

采购包2(家庭教育精品讲座):8万元;

采购包3(家庭教育师资培训):8万元;

采购包4(亲子户外研学):5万元;

采购包5(儿童关心关爱):10万元;

采购包6(家庭教育个性化服务):3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2-6岁学龄前儿童公益托管班):最高单价限价,周末托管班生活费50元/生/天,寒暑假期托管班生活费25元/生/天;

采购包2(家庭教育精品讲座):8万元;

采购包3(家庭教育师资培训):8万元;

采购包4(亲子户外研学):5万元;

采购包5(儿童关心关爱):10万元;

采购包6(家庭教育个性化服务):3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序号

包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备注

1

包1

2-6岁学龄前儿童公益托管班

其他未列明行业


2

包2

家庭教育精品讲座

其他未列明行业


3

包3

家庭教育师资培训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包4

亲子户外研学

其他未列明行业


5

包5

儿童关心关爱

其他未列明行业


6

包6

家庭教育个性化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2-6岁学龄前儿童公益托管班

(一)服务内容

依托幼儿园、早教机构、托育托管机构等供应商阵地常态化开设周末、寒暑假期“2-6岁学龄前儿童公益托管班”,强化家庭照护支持。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周期内周末托管班开设天数不少于30天(托管时间:每天8:30—18:00),寒暑假期托管班开设天数不少于30天(托管时间:每天8:30—18:00)。

2、托管期间需提供早、中、晚三餐及上、下午间餐,所有食物均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接受采购人监督。成交后,供应商需提供一周餐食安排计划表,如临时变更,需提前2天告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需具备日常作息安排,至少以小时为单位,罗列幼儿在托管期间的日常安排。供应商需提供午休床位,原则上托管期间幼儿中午不回家。寒暑假期间,供应商需配备温控设备,保障幼儿托管生活条件。

3、周末托管班服务总量按人次进行计算,1人1天为1人次,项目周期内服务总量不少于750人次;寒暑假期托管班开设小、中、大班各1个,每个班级需配备班主任、配班老师,每个班不少于20名幼儿,共计不少于60名幼儿。

4、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需根据幼儿的年龄段设置教学课程,以孩子的好奇心、探索心为起点,以美术、舞蹈、手工、劳动、户外研学等兴趣课程为主,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5、本项目托管班以公益性为主,项目经费用于补助供应商托管服务费,补助标准为:周末托管班70元/生/天,寒暑假期托管班95元/生/天;补助的托管服务费不参与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收取参与托管幼儿生活费,周末托管班生活费不超过50元/生/天,寒暑假期托管班生活费不超过25元/生/天。采购人仅支付供应商托管服务费,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25.19万元。

6、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包含教师、厨师、安保人员等)均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将相关证件提交至采购人处审查。

  采购包2:家庭教育精品讲座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局等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精品讲座至少50场次。

(二)项目要求

1、参与讲座的讲师需有家庭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能知识储备,讲师人数不少于3名,不多于5名,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查验讲师技能证书证件。

2、讲座内容要求专业性强、切合主题、话题新鲜、形式活泼、有互动性,所有讲师课程需由采购人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宣讲。

3、每场讲座时长不少于1.5小时,覆盖人数学校不少于100人、机关/企业不少于50人。

4、供应商需负责讲师的交通费用、餐补费用,合理组织安排宣讲时间,保障宣讲实际效果。供应商应根据课程需要,按照当期主题要求布置宣讲场地、准备宣传资料。

5、供应商需安排专业的摄像师,配备专业的摄影器材进行讲座录制,剪辑全程高质量完整的讲座视频,画质高清、音质清晰。最终成片供应商需提交采购人一份视频文件,视频格式包括但不限于 MP4、AVI 、MOV 、M4V 、F4V 、FLV 等。

6、活动过程需形成宣传文字资料,所有的宣传文字资料、图片资料供应商需进行整理,并在活动结束当天提交采购人审查存档。

采购包3:家庭教育师资培训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邀请专家对我市家庭教育讲师、社工志愿者、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等开展家庭教育方面的专业指导培训。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需进行全封闭式线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人次不少于80人。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家庭教育相关专业的专家:具有家庭教育相关领域的技术职称。

3、供应商需负责专家的交通费用、餐补费用,合理组织安排培训时间,保障培训过程中的实际效果。供应商需负责培训时间内,为培训人员提供餐饮、住宿(区县参训人员)、培训资料等。

4、培训场地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培训过程中涉及场地及设备租赁、会务服务及资料等,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5、供应商需安排专业的摄像师,配备专业的摄影器材进行培训过程录制,剪辑全程高质量完整的培训视频,画质高清、音质清晰。最终成片供应商需提交采购人一份视频文件。

6、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汇编成册的培训资料,至少包含:培训手册、学员花名册、培训过程照片、课程安排表、学员考勤表、授课教师讲义(含课件)、培训过程剪辑完成的视频文件。

采购包4:亲子户外研学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利用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开展亲子户外研学活动至少8场次。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组织开展的亲子户外研学活动,每场次活动需有具体方案、活动主题、效果目标,活动方案及内容供应商需提交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供应商组织的每场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活动时长不少于3小时。

3、所有参加亲子户外研学活动的人员,需由供应商集中组织统一出发,活动结束当天均统一返程。

4、供应商需全权负责亲子户外研学活动内容、场地、交通、餐饮、安全宣传等;制定成熟可行的预案措施,确保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预防和解决。

5、供应商需有序组织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确保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交通及餐饮等安全。

6、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活动相关材料,配备有专职专人整理活动资料,活动内容要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并做好参加研学活动人员的后续跟踪服务。活动宣传文字资料、相关音视频资料需进行整理,并在活动结束当天提交采购人审查存档。

采购包5:儿童关心关爱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开展儿童关心关爱活动至少53场次,其中:开展暑期儿童关心关爱、寒假儿童关心关爱、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等大型活动至少3场次,在示范儿童之家开展儿童关心关爱活动至少50场次。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组织的大型活动需有具体方案、活动主题、效果目标,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次,活动方案及内容供应商需提交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儿童之家关心关爱活动需在采购人指定的精品儿童之家进行开展,活动有具体方案、活动主题、效果目标,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时长不少于2小时。

3、供应商需有序组织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保障活动有序正常开展。

4、活动过程需进行照相、录像留存,形成宣传文字资料,所有的宣传文字资料、音视频资料供应商需进行整理,并在活动结束当天提交采购人审查存档。

采购包6:家庭教育个性化服务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聚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探索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活动机制,为有需求的家长(监护人)、儿童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内,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为有需求的家长(监护人)、儿童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了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跟踪服务。深入宣传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方面的政策,强化监护人监护意识,提高儿童福利政策的知晓度。对服务对象面临的生活医疗、教育、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综合运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联系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

2、及时收集、整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录像、录音、简讯等相关资料,按照对应板块进行分类,保存在电子移动设备中。对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信息,需形成纸质文档并装订成册,并送采购人存档保存。

3、项目实施周期内,服务家庭、儿童不少于50组(一个家庭为一组)。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2个日历天: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购买主体。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通讯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25-298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