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及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1.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2.政审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0825-2232627)。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与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基本待遇
按照《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公告内容和未尽事宜由遂宁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232627。
附件:《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表格下载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