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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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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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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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向市妇联申请:
(一)在遂宁市境内并经市、区(县)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信誉良好,评级在AAA以上社会组织优先。
(三)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市妇联负责实施。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参与投标社会组织的资质审核。
四、申报流程
(一)公示公告:市妇联通过遂宁民间网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
(二)项目申请:有意参与的在2017年5月15日前直接向市妇联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经民政部门年检合格的登记证书副本、机构代码证及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资质审核文件)必须于项目申报周期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立项:市妇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规范性、可行性及预期目标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项目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并预拨项目资金60%。
(四)项目实施: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项目发布方的监督和第三方的评价。
项目申报地址:遂宁市妇联(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511室、5515室),其中“读好书,传承优良家风”女性读书活动项目在市妇联组宣部申报,其余项目在市妇联权益儿工部申报。
联系人:权益儿工部姜艳,联系电话:2988619;
组宣部李春宏,联系电话:2988618。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