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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贡献“巾帼”力量
来源: | 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时间: 2017-02-16 | 127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凝心聚力   务实奋进
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
贡献“巾帼”力量
——在遂宁市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7年1月22日)
阎 仕 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遂宁市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遂宁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满怀信心朝着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奋勇前行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盛会。大会的主题是:凝心聚力,务实奋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贡献“巾帼”力量!
    一、回顾五年发展历程,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成就
    过去五年,是我市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阔步前行的五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妇联的悉心指导下,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推进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妇儿生存环境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建立健全了市委专题工作汇报会、政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颁布实施了《遂宁市妇女发展纲要》和《遂宁市儿童发展纲要》,重难点指标得到有效突破;出台了一系列助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了一大批惠及妇女儿童的民生项目,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女性就业比例不断上升,女职工保险制度和劳动保护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遂宁市第七届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的女代表和女委员比例分别比上届提高了7.35、5.6和2.8个百分点;女性进村“两委”比例达到100 %;各层次女干部比例稳步增长。实施关爱女性健康“两癌”救助计划,积极争取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支持,困境妇女救助帮扶机制正在建立。
    强化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服务群众取得明显成效。强力推进村妇联改建工作,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建设“坚强阵地”。打造开放式妇联组织,推进“网上妇联”建设,延伸妇联工作服务网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领和培育,孵化社会组织18个。启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全面落实1元钱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坚持创新引领,建立 “社会化、项目化、网络化”妇联工作模式。创建“妇女之家”示范点45个,打造“温暖之家”。
    引领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创新创业意识显著增强。引领妇女积极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妇女创业就业领域不断拓展、创业方式不断丰富。实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五年规划》,建立了手工业、生活服务业、种养殖业互助组,创建中、省、市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62个;选树了一大批创业示范带头人。实施财政贴息创业小额担保政策,发放小贷资金 5.32亿元;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5千余万元。组织实施项目16个。举办“遂州女性双创”论坛系列活动,开展“遂州巾帼双创之星”评选活动,建立“巾帼双创”导师团和人才库,开展技能培训200余期。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维权的格局正在形成。建立了维权联动机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大案要案通报机制、反家暴联动机制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点)2493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120个,婚姻家庭调解室1600个,“家暴伤情鉴定中心”5个,反家暴庇护所3个。建立了巾帼法律志愿者、女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顾问4支专业维权队伍。打造了“三八”维权周、 “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评选”等维权活动品牌,塑造了“金牌调解员”、蓬溪女子调解队、大英女子法庭等维权队伍品牌,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受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6000余件。
    树品牌塑典型示范带动,巾帼风采得到充分展示。开展家庭建设系列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创建活动,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建全国、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67个,建设巾帼志愿者队伍37支,建立“岗村联动”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和“好爸爸好妈妈” 评选等活动,弘扬“孝爱亲和廉”中华传统美德。建立家长学校830所,家庭教育微课堂8个,示范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30个。培训“母亲课堂”骨干讲师180人,举办“幸福家庭.母亲课堂”、“精品家庭教育讲座”、“幸福大讲堂”等各类家庭教育公益讲座1500余场。实施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益项目、“亲亲母子”婴幼儿早教和“伴随成长 每周一信”等项目10个。
    提高女性自我发展能力,妇女综合素质迅速提升。通过举办各类女领导干部、女干部、基层妇联干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素质提升班,选送各界优秀女性参加培训和学习,女干部和广大妇女素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举办电子商务、家政、手工制作、种养殖技能等培训,不断提升女性创业就业能力。通过开展“我身边最美女性”评选等活动,激励妇女自觉成长成才。全市共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2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3名,省级“三八”红旗手13名、省级“巾帼建功标兵”7名,省级巾帼文明岗68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91个。
    各位代表,在这阔步前行的五年里,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是全市妇联组织和所有妇女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所有妇女姐妹自强不息勇于拼博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向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向始终重视关心和支持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最坚强的保障,通过服务妇女儿童传达党的声音,传递党的关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妇女儿童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找准结合点,坚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始终把联系和服务基层最广大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和生命线。
    五年来,我们紧跟时代步伐,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增强务实创新能力,扎实履行好组织动员妇女、教育引导妇女、联系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
    五年的奋斗和奉献,迎来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创新发展,我们深感欣慰和自豪!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的要求、与妇女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现象,妇联工作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困境妇女儿童救助面临新的挑战,妇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妇女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仍较淡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现象仍然存在;妇女思想保守、男尊女卑观念仍然存在,妇女群众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自我发展能力仍然不足,妇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我们一定要敢于正视差距,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担当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奋力开启新的征程,倾情谱写新的篇章。
    二、明确目标谋求发展,创新引领主动把握新机遇
    在2015年7月召开的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在党的领导下,妇联等群团组织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习总书记指出,妇联等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把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群众性,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我市第七次党代会科学绘制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确立了“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发展主题,制定了大力实施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区域联动的发展战略,明确了“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城乡环境持续优化、社会治理持续深化、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富民强市 “七大提升行动”发展路径。到2020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跨越1500亿元台阶,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为今后妇联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妇联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新的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新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推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我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团结带领社会各界妇女积极投身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绿色经济强市中的生力军作用。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妇女享有的受教育、医疗、政治参与和就业等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妇女的政治地位进一步提高。
    ----妇女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妇女创新创业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得到引导和扶持;妇女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妇女在家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显。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建立大维权工作机制,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得到社会广泛参与;妇女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城乡贫困妇女数量大幅度减少,困境妇女儿童救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妇女儿童享有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适龄女童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妇女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妇女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健康环境不断改善。
    三、实施六大巾帼行动,凝心聚力务实奋进展风采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抢抓新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六大巾帼行动”为引领,积极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跃上新台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充分展示妇女“半边天”风采。
    (一)实施“巾帼双创”行动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产业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积极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能力建设。建立妇女技能培训导师队伍,加大妇女就业创业指导;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微创企业等培训,拓宽妇女就业创业领域,强化妇女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双创”评比等活动,激发妇女创新创造活力;引领妇女适应“互联网+”新趋势,不断提升妇女创新创造意识。孵化培育“巾帼创客”。培育女性创新创业龙头企业,扶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巾帼创新创业品牌产品;扶持女性创新创意领军人物和女性创新创意团队,打造女性创新创业引领示范人才队伍。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扶持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妇女手工编织基地、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等女性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培育和创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力争在五年内培育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100个,建立“基地+妇女+培训”发展模式,在种养业技术、手工编织技术、家政服务等方面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技能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女性优势,拓展女性家政就业途径,力争到2020年免费培训10000名家政服务员。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农村妇女返乡发展,促进“四好”新农村建设;引领各行各业妇女在本职工作中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努力创造新业绩。
    (二)实施“巾帼脱贫”行动
    把做好妇女脱贫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聚焦精准、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妇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贫困妇女思想引领、宣传动员工作,引导贫困妇女克服“等靠要”思想,把思想引领融入到“四好村”建设和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中;注重培树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持续扶持妇女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巾帼家政服务;推动实施“关爱女性健康保障计划”,推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实施“两癌”保险免费救助,巩固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等工作成果,大力争取上级妇联项目支持,建立防范农村妇女因“两癌”返贫、致贫帮扶机制。不断完善“岗村联动”机制,引导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手)、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助推脱贫攻坚。打造“她关爱”扶贫助困公益品牌。创建巾帼爱心微公益联盟,搭建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平台, 引导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贫困母亲救助、留守儿童帮扶、贫困女童助学计划。建立关爱贫困妇联干部工作机制。开展困境儿童帮扶工作,创建示范留守儿童之家。实施“春蕾助学计划”,支持开办“春蕾女童班”。支持困境妇女创业就业,在资金支持、项目扶持、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帮助。
    (三)实施“巾帼维权”行动
    加强调查调研,建立维权工作定期督查机制,加大大维权工作协调力度。实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引导妇女增强利用法律援助维护权益的意识,推动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机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重点开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两纲》等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活动,开展千场维权课堂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强化妇女学法、守法、尊法意识,强化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政治权利、家庭权利、劳动权益以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意识,保护女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增强妇女源头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支持建立婚姻家庭心理咨询中心、婚调中心、基层精品调解室,推动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定期沟通、纠纷排查、联合调解、效果追踪工作机制和律师、心理咨询师、妇联信访接待员“两师一员”联合接访制度,推动搭建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纠份调解、心理疏导、案件查处五位一体的维权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品牌活动,开展 “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金牌婚调员”等评选活动。完善《两纲》工作协调服务机制,加大《两纲》中期评估督查力度,涉及教育、卫生、人才、保障、福利等重难点指标全部达标,确保实现《两纲》预期目标。
    (四)实施“巾帼家庭”行动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要求,发挥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工作的优势,大力开展家庭道德、家庭平安、家庭文化建设,引导妇女开展良好家风、家教传承和建设。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科学教子、邻里团结”的家庭文化和家庭美德。开展“好爸爸、好妈妈”评选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进一步强化家长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示范作用,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评选表彰宣传,引导妇女争做道德模范,增强妇女文明家庭意识,提升妇女文明素质。深化家庭助廉工作,不断增强女党员女干部和领导干部家属廉洁意识。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探索建立遂宁市家长学校总校,支持社会组织创建品牌家教微课堂;开展“好家风”典型巡讲活动,引导“向上向善”社会风尚;建设“幸福使者”家庭教育骨干讲师队伍和幸福家庭心理健康导师团,开展“家庭教育”优秀课件评选,开设专家精品家庭教育课堂,实施“家庭教育流动课堂千场讲座进万家”活动。开展家庭微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活动,实施政府采购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孝爱亲和廉”的幸福家庭示范基地。开展农村“好习惯、好风气”引导行动,在推动“四好村”建设工作中发挥巾帼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施“巾帼素质”行动
    引导广大妇女以文明进步代替蒙昧落后,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自觉摒弃男尊女卑封建残残余思想,坚决抵制歧视妇女的各种文化现象,不断提高妇女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五年培训规划,不断完善培训机制,面向基层妇联干部和不同妇女群体开展培训,协调提高妇女在政府相关培训项目中的参训比例,广泛开展“女性大讲堂”、“父母大课堂”等群众性教育培训活动,运用新媒体等载体打造学习平台,丰富和充实培训方式,引导女性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提升女性素质。以先进引领后进。开展“优秀女性巡回宣讲”等活动,大力选树和宣传新时期先进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牢固树立“四自”精神,引导妇女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开展“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集体”、“巾帼建功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巾帼“创客”队伍、法律援助专家队伍、家庭教育导师队伍和技能培训导师队伍。不断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深入实施巾帼公益行动,强化巾帼公益意识,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
    (六)实施“巾帼固本”行动
    坚持以党建带妇建,坚持以筑牢妇联组织最大限度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完善基层妇联组织网络体系,拓展延伸新兴领域,探索在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社区商务楼宇、两新社会组织等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扩大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覆盖面。探索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妇联组织建设水平,建立枢纽型妇联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坚强阵地”。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网上妇联建设,探索更加符合妇女实际、乐于接受的工作方式和服务载体。培育孵化女性社会组织,构建“妇联+社会组织”工作模式,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打造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发挥培训、维权、活动、家教等功能,建设“温暖之家”。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女性人才库,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推行兼职副主席的配备,建立妇联执委联系妇女代表工作制度。推进女性任村“两委”正职比例不断提高。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四种”意识,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妇联干部队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创新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妇联组织由活动性平台向服务性平台和枢纽性平台转变,永葆妇联组织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赋于我们新的使命。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跟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围绕大局,务实奋进,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带领导广大妇女群众,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