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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遂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来源: | 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时间 :2017-03-04 | 26019 次浏览: | 分享到:

1.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遂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失学、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加大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儿童的教育支持力度。

3)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4)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5)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加大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流动儿童入园,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举办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