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儿童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努力做到儿童事业的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2)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指导。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1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16)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