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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 | 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时间: 2017-08-03 | 5814 次浏览 | 分享到: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的公  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遂府函〔2012〕113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3〕177号),2017年,市妇联推出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服务项目7个,购买服务资金40万元。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家庭教育骨干讲师提升培训项目,项目资金5万元。培训时间4天,培训家庭教育骨干讲师不少于30人。
    (二)“读好书,传承优良家风”女性读书活动项目,项目资金4万元。针对市直机关妇女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5场。
    (三)“益智”婴幼儿早教培训项目2个,每个项目资金3.5万元,合计7万元。主要针对0—3岁的婴幼儿开展早期教育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每期培训不少于5天。
    (四)父母大讲堂项目,项目资金3万元。举办讲座不少于12场,每场参与人数不低于30人。
    (五)精品家庭教育讲座项目,项目资金7万元。在全市范围内举行20场精品家庭教育讲座,每场听众不少于100人。
    (六)家庭教育公益微信群建设项目4个,每个项目资金1万元,合计4万元。发布家庭教育知识,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至少20场;开展家庭教育咨询至少40次。
    (七)家庭教育活动进社区项目2个,每个项目资金5万元,合计10万元。开展入户调查、问卷摸底,家庭教育讲座,咨询、家庭教育征文,个案跟踪以及特色服务等。
    二、项目周期
    2017年8月至11月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向市妇联申请:
    (一)在遂宁市境内并经市、区(县)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登记且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信誉良好,评级在AAA以上社会组织优先。
    (三)具备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市妇联负责实施。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参与投标社会组织的资质审核。
    四、申报流程
    (一)公示公告:市妇联通过遂宁民间网、市妇联网站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
    (二)项目申请:有意参与的在2017年8月15日前直接向市妇联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经民政部门年检合格的登记证书副本、机构代码证及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资质审核文件)必须于项目申报周期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立项:市妇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规范性、可行性及预期目标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项目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并预拨项目资金60%。
    (四)项目实施: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项目发布方的监督和第三方的评价。
    项目申报地址:遂宁市妇联(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511室、5515室),其中“读好书,传承优良家风”女性读书活动项目在市妇联组宣部申报,其余项目在市妇联权益儿工部申报。
联系人:权益儿工部姜艳,联系电话:2988619;
组宣部李春宏,联系电话:2988618。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