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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妇联“四项”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来源: | 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时间: 2014-07-09 | 23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妇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重点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在农村坚持推行纠纷调解信息代理员制度。即由村“两委”中的女同志任代理员,强化对上访人群的管理,并及时变“上访”为“下访”,做到矛盾纠纷信息反馈“零障碍”;二是在企业坚持推行定期联系沟通制度。与工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做到权益维护“零距离”;三是在社区坚持推行“三落实”制度。落实专人,依托“妇女之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妇女权益及纠纷调解“零反复”;四是在妇联本系统坚持推行白加黑、五加二工作制度。落实专人,不分上下班、不论节假日,接待处理妇女来电来访切实做到“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确保矛盾纠纷处理“零缺陷”,真正将稳定的第一要务、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妇儿合法权益。(曹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