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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四强化”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
来源: | 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时间: 2015-06-26 | 32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省群团工作培训会议精神,遂宁市妇联以“四强化”为抓手,着力推动妇联转型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思想统一。培训会后,市妇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市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全省群团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负责人亲自抓,层层传达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对群团组织的新期盼、新要求,自我加压,努力适应新常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妇女儿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妇联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深入研究服务对象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妇联“纽带”作用,通过倾听百姓呼声、收集社情民意,将具有代表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委反馈,同时将党的精神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内容向群众传递,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妇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根上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使各级妇联组织以全新的状态服务全市妇女儿童。
    三是强化工作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在“联”字上做文章,突出妇联组织、引导、维护、服务四大职能,不断创新在家庭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妇女创业就业等方面工作方式和手段。要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特别是在“巾帼建功”、居家灵活就业等活动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积极作为,通过开展“最美家庭”寻找、“好爸爸”“好妈妈”评选等幸福家庭活动,突出女性在家庭中的“半边天”作用;要在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团结吸引群众,着重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行动;要依法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妇联在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要主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摸排全市互益型、公益型社会组织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团结社会组织、公益爱心人士等力量协力开展公益服务。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巩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带妇建的积极作用,构建妇建促进党建的良好机制,推动大群团格局形成。加强市、县(区)妇联机关的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职妇联干部;强化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力争3年时间内对全市乡镇妇联主席开展一次轮训;推动“两新”组织“妇女之家”建设,在条件成熟的“两新”组织中新建“妇女之家”,同时巩固和夯实已有的妇联组织的阵地基础。(李春宏)